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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公积金免税线上调至1.4万元
南方日报讯 (记者/郑佳欣 实习生/王方)本月起,广州市公积金进入新的缴存年度,市民可根据上年平均工资重新调整缴存基数,并调整缴存比例。记者昨日了解到,根据2011年广州职工月均工资达4789元,广州新一年度的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免税线”将上调至14367元,比上一年度提高744元。也就是说,只要同时满足“比例少于12%”、“收入少于14367元”两个条件,职工个人缴存公积金最高免税额度为1724元。
据了解,根据广东省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全省各地级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广州市以4789元位居第一,比上一年度的4541元上涨248元。
随着2011年广州职工月均工资的出炉,广州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免税线也需相应调整。调整后,公积金最高缴存上限数是当年职工月均工资的5倍,即23945元(4789×3)。
公积金缴存基数超过2011年广州市职工月均工资3倍的,即超过14367元(4789×3)的部分要缴个税。据计算,职工个人缴存公积金额度部分,目前可免税缴存的封顶数为1724元(4789元×3×12%)。
也就是说,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及新的月均工资标准,只要达到工资额度低于14367元、且缴存公积金比例低于12%,便可享受每月1724元公积金缴存额度免个税的优惠。不过市民只要“基数”或“比例”任一指标超标,超出部分仍需缴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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