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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局:省外户口准妈妈也可在穗办准生证
作者:东邦人事陈生  文章来源:大洋网  点击数 0  更新时间:2011-11-18 11:58:02  文章录入:admin

 

  街坊报料:有街坊咨询,“本人是广州市萝岗区集体户口,老婆是湖北省某地的集体户口,去老婆户籍所在地办理准生证时,那边卡着不在表上签字盖章,多次无果,我们能否在广州办理准生证呢?”

 

  记者跑腿:广州市萝岗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表示,根据相关规定,原则上要在女方户籍地办理准生证,但如确因故不能在户籍地办理且婚育证明上有未能办理的原因,就可以在常住地办理。

 

  (记者 隋莹) 夫妻二人,女方是外省集体户口,男方是广州市集体户口,今年在萝岗区民政局领取了结婚证,目前准备生育第一个小孩。但是当他们去女方户口所在地办理准生证时,相关部门以种种理由拒绝在表上签字盖章,准生证的事情一直没有得到落实。

 

  就此问题,记者咨询了广州市萝岗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按照最新的《广东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规范(试行)》相关规定,办理准生证原则上在女方户籍所在地办理,但如果提出女方长期在广州生活、工作,以后小孩也入户广州等确实存在的原因,并且在婚育证明上有女方户籍地未能帮忙办理准生证明的原因,就可以携带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女方婚育状况证明、新婚期教育证明、结婚证明到男方户籍所在地(广州)办理准生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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