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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关于调整广州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的通知
作者:广州东邦人事网  文章来源:广州地税局  点击数 0  更新时间:2015-1-28 18:05:11  文章录入:admin

 

 

发布时间:2015-01-26

各参保单位: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管理的通知》(粤劳社发〔200918号)和《关于统一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下限和单位缴费比例的通知》(粤人社函〔20142789号)规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就调整我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201511日起,各参保单位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统一调整为14%

 

   二、个人缴费比例仍按国家规定的8%执行;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仍按国家规定的20%执行。

 

   三、今后国家和省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