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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化增城市民可积分入户广州城区
作者:广州东邦人事网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  点击数 0  更新时间:2014-9-5 12:18:39  文章录入:admin

拥有从化、增城市户籍,但在广州市十城区工作缴纳社会保险,也能参加今年的积分制入户,将户籍落入广州十区。记者昨日从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获悉,在广州积分制入户申请时间仅剩最后10天时间之际,该局提醒申请人留意2014年广州积分制入户网上填报申请资料截止时间为9月14日12时这一时间节点,抓紧办理。

积分达60分就具备申请资格

据市来穗局经办负责人介绍,目前,积分制入户网上申请系统中尚有绝大部分已注册的申请人在等待观望,未完成申报,从咨询情况来看,很多申请人没有完成申报手续的主要原因还是对今年积分制入户的政策理解不够,比如有的在广州城区工作的增城、从化户籍人员并不知晓自己可以申请积分入户广州十城区;还有申请人未能正确理解排名规则,比如有的认为自己在学历、技术能力、职业资格等积分项目上没有足够的优势就放弃申请,其实只要积分达到60分就具备申请资格,最终是根据缴纳医保的时间长短而不是积分高低来进行排名。

“在网络申报时必须提交广东省居住证才能完成提交,而从化、增城的申请者,完全可以通过自己的户口簿、身份证代替居住证前往申报”,该负责人表示。

提交申请资料应认真核对依时依规

根据今年积分制入户申报流程安排,申请人在网上提交申请后要经过网上预审,通过预审后才能到受理窗口递交纸质申请资料。据多个窗口负责人介绍,目前预审不通过的常见原因有:证明材料扫描图片或照片不清晰无法辨认;没有按要求开具职业技能资格证书验证证明,不能在“职业资格或职业工种”积分指标中获得相应积分;社保缴费时间计算错误等。

此外,在受理纸质材料时发现有申请人提交虚假证明材料的情况,《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积分入户申请人及其随迁人员存在隐瞒、欺骗或提供虚假申报证明材料情形的,一经查实,其申请不予办理,并通报各审核部门,永久取消其申请积分制入户资格。已经入户的,予以注销,退回原籍。”

市来穗局提醒申请人依法依规申办积分制入户,在提交申请时留下有效的电话号码,便于工作人员及时联系申请人,告知审核情况或不通过审核原因。市来穗局还特别提醒,今年积分制入户网上填报申请资料截止时间为9月14日中午12时,窗口受理纸质申请材料的截止时间为9月14日17时,除计生证明可以在截止日期之后(在11月20日前)补交之外,其它证明材料必须在申请期内提交。

Q&A:

Q:学历证书遗失,学校不予重新补发,如何提供证明材料?

A:由学校出具相关证明,并由当地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行政主管部门出具验证证明(须加盖学校公章,列明联系人、联系电话)。

Q:申请人持有与“工种目录”相符的执业或职业证书及相对应的考试信息表或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出具的证明材料,是否承认此类证书,在“职业资格或职业工种”指标项给予计分?

A:可以计分。

Q:如果夫妻已经离婚,房屋产权证明上只写了原配偶的名字,并无申请人的名字,但法院判决申请人可居住此房产,并有法院判决书。如何提供合法住所证明?

A:在向窗口提供纸质资料时,将房产证明与法院判决书一并提交即可。

Q:从化市、增城市户籍人员能否通过积分制入户申请入户广州十城区?

A:在广州十城区就业的从化市、增城市户籍人员可以申请入户广州十城区。在提交申请时,可以用户口簿、身份证代替《广东省居住证》。

Q:去年申请积分制入户但未成功的申请人,如需查阅、提取2013年申请积分制入户申请档案中有关材料原件,该如何办理?

A:属居住地在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等五个区的,申请人可以直接到广州市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二楼一号窗口(地址:广州市三元里大道北1278号)提出书面申请;属居住地在黄埔区、花都区、番禺区、南沙区、萝岗区、从化市、增城市等区(县级市)的,请申请人到积分入户受理窗口递交书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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