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国务院同意黄埔萝岗并为黄埔区 从化增城撤市设区
作者:广州东邦人事网  文章来源:广州日报  点击数 0  更新时间:2014-2-14 11:47:01  文章录入:admin

 

    国务院同意广东省调整广州市部分行政区划

    本报讯 (记者任朝亮 通讯员穗宣)2014年2月12日,省政府将《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省调整广州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转发至广州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同意撤销广州市黄埔区、萝岗区,设立新的广州市黄埔区,以原黄埔区、萝岗区的行政区域为新的黄埔区的行政区域,黄埔区人民政府驻萝岗街道香雪三路1号;撤销县级从化市,设立广州市从化区,以原从化市的行政区域为从化区的行政区域,从化区人民政府驻街口街道新城东路99号;撤销县级增城市,设立广州市增城区,以原增城市的行政区域为增城区的行政区域,增城区人民政府驻荔城街道惠民路1号。

    广州市委、市政府将统筹研究做好此次部分行政区划调整交接的有关工作。

    鉴于行政区域的调整,部分入户广州人员也会受到“牵连”,萝岗原为广州市的独立分区,很多入户广州政策都会呈现政策补贴、政策导向等情况。而今合并后也势必对部分购房、入户人员甚至投资、就职等都产生一定影响。2014年最新广州入户政策,请留意本站发布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