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关于印发阶段性降低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缴费率的通知
作者:广州人事一点通  文章来源:穗医保局  点击数 0  更新时间:2019/6/6 12:29:31  文章录入:admin

穗医保规字〔2019〕3

广州市医疗保障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阶段性降低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缴费率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减轻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等的缴费负担,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09〕67号)、《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条例》、《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23号)有关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继续施行阶段性降低本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缴费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用人单位的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缴费率降低为5.5%,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延缴人员、失业人员的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缴费率降低为7.5%。 
    二、本通知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阶段性降低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缴费率的通知》(穗人社规字〔2018〕14号)同时废止。 

 

广州市医疗保障局   广州市财政局 
2019年5月2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