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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埔区申请积分入学 家长缴个税有加分 |
作者:广州东邦人事网 文章来源:信息时报 点击数 0 更新时间:2017/3/18 18:44:21 文章录入: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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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黄埔区教育局公布了《广州市黄埔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明确了统筹安排学位和积分制入学的具体要求。据了解,居住证满1年是积分入学的基本条件,有4类群体可以加分,其中,缴纳个人所得税也可以加分,每缴纳1000元个人所得税可加1分。 根据《细则》,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主要分两种情况,一种是统筹安排学位,一种是积分制入学。其中,统筹安排学位的主要是符合政策性照顾的借读生,以及在黄埔区居住并在广州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一个险种)满5年、有稳定职业、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居住证持证人的随迁子女等。统筹安排的学位将以本区公办学校为主进行,安排在第一批分配学位。 不符合统筹安排学位条件的随迁子女,可通过积分制入学的方式,由黄埔区教育局会同区来穗局统筹安排本区的公办学校或政府补贴的民办学校学位,安排在第二批分配学位。 根据《细则》,积分申请人的积分指标体系由基础指标、加分指标两个部分组成。基础指标由文化程度、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缴纳社会保险、居住情况、计划生育、就业情况等六个部分组成。加分指标由纳税、随迁子女学籍、志愿服务、企业加分等四个部分组成,最高分值累计合计116分。 根据《细则》,积分制入学服务管理工作流程包括资料初审、网上申请、积分审核复核、公示积分排序、公布招生计划、志愿填报、学位分配、录取入学等环节。其中,街镇积分制入学服务窗口将进行资格初审。各环节时间节点以区来穗局、区教育局当年公布的时间安排为准。 积分入学申请条件 1持广州市办理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满1年 2在黄埔区有稳定职业、稳定住所、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任何一个险种) 3随迁子女在当年8月31日前满6周岁,尚未入学,拟于当年入读小学一年级,或当年小学毕业、拟升读初中一年级 积分入学加分指标 ●来穗人员是黄埔区企业的法人代表或或个体工商户的业主,其企业或工商户在本区缴纳地方各项税收每4万元每人可加1分。 ●来穗人员在黄埔区缴纳个人所得税,每 1000元每人可加1分。 ●来穗人员近3年参加本区及街镇团委组织的志愿服务,每50小时可加1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