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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省委:住房公积金已实现全省互认互贷 |
作者:广州人事一点通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 点击数 0 更新时间:2016/8/2 10:34:35 文章录入: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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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共广东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上透露,目前广东省住房公积金已经实现了全省互认互贷。 今年2月底,广东省政府发布的红头文件《广东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2016-2018年)及五个行动计划》中提到,将开展住房公积金缴存省内异地互认,推动城市间住房公积金调剂使用。 早前,广东省内的部分城市已实现了住房公积金的互认互贷。如今,公积金互认互贷队伍在逐渐扩大。 同时,住房公积金全省互认互贷意味着只要在广东缴纳了住房公积金,在省内任何一个城市买房都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了。 我们期待,具体细则方案能早日出台!(广州专业代理公积金:020-87019501、87019811) ●2009年5月 广州、佛山、珠海、惠州、江门、中山、东莞、肇庆8个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共同签订了《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城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合作协议》,实现了珠三角8城市住房公积金的互贷。 ●2015年6月5日 五市住房公积金合作交流协议签订仪式 阳江、湛江、茂名、云浮、肇庆等五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也签订了《住房公积金业务合作交流协议》,建立了互认互通、互认互贷的住房公积金合作机制。 ●2015年7月24日 广州、清远两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中国银行清远分行签订《广清住房公积金互贷项目协议》,标志着广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已率先实现一体化,合作城市数量提升至9个。 ●2016年5月13日 广州公积金中心与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了《广州、长沙住房公积金异地使用合作协议》,正式建立住房公积金异地使用合作关系,这是广州公积金首次实现跨省互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