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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者如何举证? |
作者:广州东邦人事网 文章来源:互联网 点击数 0 更新时间:2012/7/15 14:12:40 文章录入: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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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有许多劳动者因与用人单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遇到纠纷后,无法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的劳动关系,使维权陷于被动,也无法得到新劳动合同中关于双倍工资的索赔。在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如何举证证明双方的劳动关系成了劳动者所面临的最大困难。 如何在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下,证明双方的劳动关系? 劳动者首先应该证明劳动者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在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要想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可以采用下面几个证据: 1、工资发放记录 如盖章的工资条、工资卡的银行记录 2、胸卡、门禁卡、工作证、工作卡或工作记录单(表) 3、社会保险记录 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一个强有力的证据。 4、房贷收入、缴税证明 可以以买房买车贷款为由让公司开据收入证明。 5、考勤卡 最好原件,且有公司的公章之类的。 6、工作记录、出差的相应证据等 最好有原件。 7、代表公司签署的商业合同、文件、以及授权书、出差的相应证据等 最好有原件。 8、工资支付证明、拖欠工资的书面证明等 最好有原件。 9、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的记录 10、同事的证人证言,最好由在职的同事进行证明 11、录音 在和用人单位交涉离职过程中,进行一下录音,以证明辞退事实的发生及单位的拒不出具辞退证明的事实。在许多案子中,有很多就利用这种证据达到了胜诉的目的。(责任编辑:广州东邦人事网)
导读关键词:签订劳动合同,广州劳动合同法,劳动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