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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公积金计缴工资基数下月调整
作者:广州东邦人事网  文章来源:南方日报  点击数 0  更新时间:2012/6/6 16:30:28  文章录入:admin

         

  

南方日报讯(记者/洪俊武)近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公告,宣布从7月1日起调整2012年度(2012年7月至2013年6月)的住房公积金计缴工资基数,调整后个人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部分合计)最高将达到6777元。

  据了解,2011年度佛山的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6180元,经过此次调整后,月缴存额的最高额度增加了597元,同比增幅为9.66%。按照相关公式计算,2011年佛山城镇在岗职工的平均工资为40662元,月均为3388.5元。而相应的,根据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低于5%、不得高于20%的规定,2012年度个人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下限为20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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