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今年将选择县级医院试点取消“以药补医”
雷于蓝。王辉 摄
◎目前,除部分实施“院办院管”模式的地区外,全省100%的基层机构已重新核定下达编制数,并核定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广东今年将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年人均240元,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普遍达到70%,新农合最高封顶线提高到15万元;将急诊留观、恶性肿瘤门诊治疗等15种情形纳入门诊特定项目按住院报销补偿;
南方日报讯(特派记者/陈枫)温家宝总理政府工作报告中对医改着墨甚多,广东医改今年有什么新举措?全国人大代表、副省长雷于蓝昨天接受南方日报独家专访透露,医改已经进入深水区,今年将选择县级医院试点,取消“以药补医”政策。
三年医改全省新增投入781亿元
雷于蓝表示,三年医改,全省各级财政新增投入达781亿元,超过原测算的420亿元投入规模,重点投入在基层,全民医保体系初步形成。
她用三组数字说明医改成绩:
一是医保“全覆盖”,看病有报销。至2011年底,全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9624万人,其中参加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人数分别为3246万人、3533万人和2845万人,总体参保率达到95.8%。
二是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基层看病便宜了。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全省基层机构次均门诊药品费用和次均住院药品费用分别下降了4.29%和8.54%。
三是基层医院服务能力增强,门诊人次、住院人次分别上升了7.33%、3.38%,缓解了群众“看病难”问题。
基层医院“吃公粮”,回归公益性
全民医保,如何更好惠及百姓?雷于蓝表示,广东着力促进医保均等化,变“城乡二元”为“城乡一体”。全省有19个地市建立了融合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两项制度的城乡一体医保制度。湛江市等地还积极探索引入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医疗保险管理服务。
广东的基层医院建立了公益性的管理体制。将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确定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并全部纳入编制和预算管理。目前,除部分实施“院办院管”模式的地区外,100%的基层机构已重新核定下达编制数,并核定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中山市核定为公益类事业单位)。据初步统计,全省新编制较改革前增加5.1万余名,其中卫生院编制数增加3.8万多名。
县级医院改革破除“以药补医”
“但这种成效还是初步的和阶段性的,与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较大的差距。”雷于蓝坦言,目前医改已经步入深水区,难点问题集中显现,要完善全民医保制度,而公立医院改革还处于试点阶段。
2012年是医改承前启后的关键之年,雷于蓝透露,要深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全面部署启动县级公立医院改革任务,以破除“以药补医”为关键环节,统筹推进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分配等方面的综合改革。今年国家计划选定300个县进行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我省计划选取部分人口较多、基础较好的县(县级市),以建立完善补偿机制为突破口,开展县级医院综合改革试点。
不少基层医院反映基本药物品种太少、药不够用,导致病人跑到县级医院开药,雷于蓝表示,已经关注这一问题,目前省医改办已经开展调研,将及时调整完善我省增补的基本药物目录。今年将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扩大至所有村卫生室,研究制定对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政府购买服务的政策,将其纳入基本药物制度范围。
城镇居民政策内住院可报七成
在备受关注的全民医保方面,雷于蓝表示,广东今年将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将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年人均240元,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普遍达到70%,新农合镇、县、县外报销比例提高到80%、70%、50%以上,最高封顶线提高到15万元;将急诊留观、恶性肿瘤门诊治疗等15种情形纳入门诊特定项目按住院报销补偿;将一般诊疗费纳入新农合门诊统筹报销范围。
另外,广东将深入推进付费方式改革。积极推行按病种(病组)付费、按人头付费、总额预付等,健全谈判协商机制。推行医疗费用即时结算、“一卡通”和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跨制度、跨地区转移接续,提高医保统筹层次。
雷于蓝表示,广东将进一步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办医,加快形成多元办医格局。民营医院将享受公平竞争环境和政策待遇,为群众提供更多的选择、更好的服务,进一步缓解“看病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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